又有藥品出包下架!食藥署今日表示,接獲業者通報,經自主檢驗「新一點靈B12眼藥水」發現主成分含量不足,將直接影響眼藥水效果,一共有28批、39萬瓶必須全面下架回收;食藥署也要求業者一個月內提出報告、確定出包原因,主成分不足可依劣藥論處,最高可開罰5000萬。
食藥署藥品組保健食品代工科長洪國登表示,業者是在自主檢驗留樣的產品時,發現「新一點靈B12眼藥水」第9個月安定性試驗結果主成分CHLORPHENIRAMINE MALEATE含量低於原核准規格,遠在規定容許誤差範圍的90%以下,影響其效果不佳。
新一點靈B12眼藥水為指示用藥,民眾可在市面自行購買使用,其適應症包括:結膜炎、結膜充血、角膜炎、眼瞼緣炎、淚囊炎、麥粒腫等。
洪國登說,民眾若是購買到問題批號的眼藥水,應停用,並立即向藥廠退換貨,而新一點靈出現主成分含量不足是第一保健食品代工次,須在一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釐清原因,而含量不足可依劣藥開罰10萬到5000萬元罰鍰。
現代人因為生活壓力大、作息不正常,加上美食誘惑,垃圾食物又特別好吃。無論是求心安或是追求健康,常常會吃保健食品,似乎吃了B群、魚油、綜合維他命、益生菌,或是各種名稱的複方保健品就會保持身體健康。許多保健食品沒有經過大型臨床試驗,或是只經過動物實驗就宣稱有療效,亦缺乏長期追蹤評估是否有副作用,吃多不見得有效還可能傷身!一般民眾於日常飲食之外,為了保健或營養補充等需求,往往會去購買冠上「健康食品」名號的相關產品。需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許可,才可以稱為「健康食品」。健康食品定義為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「保健功效」,並標示或廣告具該功效,非屬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為目的之食品。
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眼科主任陳瑩山強調,該眼藥水屬於成藥,並不具實際療效,只是點了可以舒緩不適症狀「點了比較舒服一點」而已,其主成分為抗組織胺,可以止癢、消紅,但與療效、治療作為毫無關聯,病人若有細菌感染等問題,仍應就醫使用抗生素等藥品,搭配這類含B12眼藥水只是比較舒服。
食藥署最新公布的藥品回收資訊,除了新一點靈B12以外,還包括:溫士頓視寧點眼液、溫士頓維他命A眼藥膏、康立膚軟膏2%、安敏易眼藥水、善得明眼藥水等,也因規格不符等因素,主動通報回收下架。